深夜闯入居民家中查消防是违法行为
深夜闯入居民家中查消防,是违法行为,并不是什么尊重和理解的问题!
疫情后,全国突然涌出了500万网格员。这么多人,福利待遇支出就得几千亿,怎么办?他们总得干点事,于是各种报表让他们填,各种事情让他们监督。出了舆情事件,他们还得负责写好评。这次深夜强行入户检查消防,文章后面就有很多“大家要理解”“都是为了你们好”等这样的评论。
就不说深圳管理山东化的问题了,还有居委会内外的红袖箍和精神红袖箍为其辩解:“基层工作不容易,白天统计不完,夜里上门麻烦一下要包容。”居然还有附和的声音。感觉铺天盖地的清零爱好者们,非常享受这样被管起来,真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啊。
有人问网格员是财政供养的,算体制内么?
1)网格员不是执法人员,任何情况下无权闯入居民家中。即使是执法人员,也要有搜查令才可以检查居民住宅。
2)深夜强行闯入居民家中,为什么要给予尊重和理解?这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,凭什么要尊重?
3)查消防只应该涉及公共场所和营业场所。居民住宅不属于这个范畴,有事故居民自担责任,公权力不应该以此为由越界。
这件事情除了涉及侵犯隐私、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住宅不被侵犯的权利之外,还存在一个长期被忽视、但极其敏感的边界:公共治理与私人生活之间,到底应当有什么样的界限。
当地街道的回应,也只停留在“工作方法确实有问题,但基层工作还是请大家理解包涵”这种层面。
网格员的问题,本质上和城管是一样的,就是他们都没有执法权,实际上却在“执法”。网格员还多了一层身份:属于基层政策传达和执行体系的一部分。
想想口罩时期的“大白”和保安,其实和网格员一样,没事的时候是精神“体制内”,一旦有事,就是背锅的“临时工”,当然我也理解,每年毕业那么多学生,不给找点事儿干,涌入社会是要出乱子的!毕竟现在,也不好再搞上山下乡了。
网格员不是个例。很多基层工作,都被默认拥有一种“善意免责权”。只要目的被认定为正当,过程似乎就可以被适度忽略。更深层的一个矛盾在于,网格化治理本身是一套高度依赖执行者判断的体系。它强调的是覆盖、及时、“不能遗漏”,这些也对工作人员造成很大的压力。但对“不能越界”的规定,却异常含糊。
在绩效、考核、任务压力之下,一线人员很容易形成一种潜规则意识:不进去就算没完成,不拍照就算没落实。久而久之,“是否被允许”让位于“是否被要求”
再宏大的公共目标,也必须以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为前提。法律不是效率的障碍,而是信任的基础。只有当每一个“为了你好”都被限定在合法边界之内,城市治理才能真正走向成熟。依法而治,不应当是一句口号,而是一条需要不断补细、补实的现实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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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后,全国突然涌出了500万网格员。这么多人,福利待遇支出就得几千亿,怎么办?他们总得干点事,于是各种报表让他们填,各种事情让他们监督。出了舆情事件,他们还得负责写好评。这次深夜强行入户检查消防,文章后面就有很多“大家要理解”“都是为了你们好”等这样的评论。
就不说深圳管理山东化的问题了,还有居委会内外的红袖箍和精神红袖箍为其辩解:“基层工作不容易,白天统计不完,夜里上门麻烦一下要包容。”居然还有附和的声音。感觉铺天盖地的清零爱好者们,非常享受这样被管起来,真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啊。
有人问网格员是财政供养的,算体制内么?
1)网格员不是执法人员,任何情况下无权闯入居民家中。即使是执法人员,也要有搜查令才可以检查居民住宅。
2)深夜强行闯入居民家中,为什么要给予尊重和理解?这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,凭什么要尊重?
3)查消防只应该涉及公共场所和营业场所。居民住宅不属于这个范畴,有事故居民自担责任,公权力不应该以此为由越界。
这件事情除了涉及侵犯隐私、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住宅不被侵犯的权利之外,还存在一个长期被忽视、但极其敏感的边界:公共治理与私人生活之间,到底应当有什么样的界限。
当地街道的回应,也只停留在“工作方法确实有问题,但基层工作还是请大家理解包涵”这种层面。
网格员的问题,本质上和城管是一样的,就是他们都没有执法权,实际上却在“执法”。网格员还多了一层身份:属于基层政策传达和执行体系的一部分。
想想口罩时期的“大白”和保安,其实和网格员一样,没事的时候是精神“体制内”,一旦有事,就是背锅的“临时工”,当然我也理解,每年毕业那么多学生,不给找点事儿干,涌入社会是要出乱子的!毕竟现在,也不好再搞上山下乡了。
网格员不是个例。很多基层工作,都被默认拥有一种“善意免责权”。只要目的被认定为正当,过程似乎就可以被适度忽略。更深层的一个矛盾在于,网格化治理本身是一套高度依赖执行者判断的体系。它强调的是覆盖、及时、“不能遗漏”,这些也对工作人员造成很大的压力。但对“不能越界”的规定,却异常含糊。
在绩效、考核、任务压力之下,一线人员很容易形成一种潜规则意识:不进去就算没完成,不拍照就算没落实。久而久之,“是否被允许”让位于“是否被要求”
再宏大的公共目标,也必须以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为前提。法律不是效率的障碍,而是信任的基础。只有当每一个“为了你好”都被限定在合法边界之内,城市治理才能真正走向成熟。依法而治,不应当是一句口号,而是一条需要不断补细、补实的现实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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